杂志信息


杂志名称:《河西学院学报》
主管单位:甘肃省教育厅
主办单位:河西学院
国际刊号:ISSN 1672-0520
国内刊号:CN 62-1711/G4
邮发代号:
开 本:A4
发行范围:国内外公开发行

《河西学院学报》杂志简介

《河西学院学报》创刊于1983年,初名《张掖师专学报》,学校设立学报编辑部。《张掖师专学报》以内刊(双季刊)的形式,文理综合,连续出刊。1998年,在甘肃省教育厅的协调下,我校同兰州师专、庆阳师专、天水师专、合作师专四所学校共同创办了《甘肃高师学报》,《张掖师专学报》并入《甘肃高师学报》。2001年,学校升本为河西学院后,《张掖师专学报》(内刊)复刊,相应地更名为《河西学院学报》,2002年2月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,在国内外公开发行。

《河西学院学报》为双月刊,A4开本,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,河西学院主办,河西学院学报编辑部出版发行。其中,第1、3、4、6期为哲学社会科学版,主要刊登哲学、经济学、法学、文学、教育学、心理学、史学、管理学、艺术学等学科的论文和研究报告;第2、5期为自然科学与技术版,主要刊登理学、工学、农学、医学等学科的论文和研究报告。

《河西学院学报》开设了【裕固族研究】【河西历史文化研究】【人类学论坛】三个特色栏目重点建设。邀请北京师范大学知名的裕固族文化研究专家作为特约编委,主持建设【裕固族研究】栏目;邀请复旦大学教授、长江学者作为特约编委,主持建设【人类学论坛】栏目;在河西每个市聘任一名特邀编委,负责收集、整理和推荐所在地区地方文化研究的优秀成果。专栏主持人和特约编委充分发挥学报和当地政府联系的纽带作用,为形成与河西五市及知名高校联合办刊创造条件,最终使《河西学院学报》成为 “研究河西”的阵地,以此促进河西研究的纵深发展和整体研究水平的提高,切实发挥河西学院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的信息中心作用。获奖情况:2003年获《CAJ-CD》规范执行规范期刊。

《 河西学院学报》投稿须知

1.《河西学院学报》作者姓名、作者工作单位、作者简介、基金项目

(1)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、单位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,以便联系。

(2)作者简介置于文章第一页页尾,内容依次为:姓名(出生年-),性别,民族,籍贯,职称,学位,研究方向。

(3)基金项目、课题请注明名称,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。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;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,其间以分号“;”隔开。基金项目相关内容应置于作者简介之下。示例:

2.《河西学院学报》摘要和关键词

(1)摘要是对论文内容梗概简明、准确、完整记述的短文,不加注释和评价性文字,以200~300字左右为宜。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对应。

(2)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,一般每篇3~8个,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。

3.《河西学院学报》正文

(1)文章正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,必要时可加副标题。

(2)文内标题或小节的层次序号依次是“一、”“二、”“三、”“四、”;“(一)”“(二)”“(三)”“(四)”;“1.”“2.”“3.”“4.”;“(1)”“(2)”“(3)”“(4)”。

(3)文字。来稿文字应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简化字总表》为准。少数古汉语、古籍研究和考据学研究可用繁体、异体、俗体字。引用古文献的稿件如引文中有繁体字者,应尽量改用简化字。

(4)数字。文中公元纪年、世纪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时刻、中国民国纪年、日本年号纪年、各种计数和计量、图表序号、表格内数字、注释的版次、页码、期刊的卷、期次等,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;夏历和中国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、干支年(均须加注公元纪年)、星期、古文献卷次、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、词组、惯用语、缩略语等,应采用汉字。

(5)文中图表要有图题、表题、栏头和数字单位。表格请制作为三线表。

(6)文中第1次出现的用汉语表示的外国人名,应在其后的圆括号内注明原外国姓名。

4.注释和参考文献

注释与参考文献均采用文尾注,并区别标识。参考文献按文献著录规则(GB/T7714—2005)执行。

《 河西学院学报》收录情况

万方收录(中),上海图书馆馆藏,国家图书馆馆藏,知网收录(中),维普收录(中),

《河西学院学报》封面展示